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向全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1年4月1日起至4月12日止。
二、禁火范围:湛江市行政区域的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间、禁火范围,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