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幼儿园照明标准:
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标准值基础性指标为≥300lx,推荐性指标为≥500lx,眩光值≤16,照度均匀度≥0.7。
书写板维持垂直照度≥500lx,照度均匀度≥0.8。
活动室维持平均照度≥300lx,眩光值≤16,照度均匀度≥0.7。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室,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美术教室、实验室等。
以下是幼儿园照明标准:
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标准值基础性指标为≥300lx,推荐性指标为≥500lx,眩光值≤16,照度均匀度≥0.7。
书写板维持垂直照度≥500lx,照度均匀度≥0.8。
活动室维持平均照度≥300lx,眩光值≤16,照度均匀度≥0.7。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室,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美术教室、实验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