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不同
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因其所含区域行政地位与县相同,故称“县级市”。区(市辖区、县辖区)是城市的组成部分,市辖区的城区为城市市区的组成部分,在中国为县级行政区(行政级别等同于县级市、县等)。
2、特点不同
县级市的形成是在行政管理的基础上的;县级市不是一个点,而是继承了县域的一个面。而区与其他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即市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区域发展的中心。
3、管辖区域不同
县级市的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等管辖区域要比区更大。如果县级城市经济发展较好可以评为县级市,以此鼓励县级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