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规低于四轮低速电动车的长宽高都有限制,其中电动车都是长度需要低于3500mm,车宽不能高于1500mm,车高也不能高于1700mm,而且电动车上的座位最多只能设置4个。
2.
低速四轮电动车的总体重量不能超过750kg,其中包括车上备胎以及电池等装备,车辆行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70km/h,0到30km的加速度要在10秒以内,车辆在爬坡时坡度为4%的行车速度不能低于20km/h。
按照GB/T18386.1测量工况法续驶里程,蓄电池续航不小于100km,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应低于70Wh/kg。
车辆按照GB/T1838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30分钟最高车速,其值应不小于100km/h;其中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30分钟最高车速应大于等于40km/h且小于70km/h。
(2)加速性能:
车辆按照GB/T1838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车辆0km/h~50km/h和50km/h~80km/h的加速性能,其加速时间应分别不大于10s和15s,其中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测量0km/h~30km/h的加速时间,应不大于10s。
(3)爬坡性能:
车辆按照GB/T1838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车辆爬坡车速和车辆最大爬坡度,最大爬坡度应不低于20%,其中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通过4%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20km/h,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10km/h。
(4)比功率: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采用电机峰值功率与整车整备质量之比计算的比功率值应不小于10kW/t且不大于20k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