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长春、杭州、昆明,杭州,大连,青岛,马鞍山,厦门,威海,中山,南宁,昆明,汕头,深圳,常州,南通,徐州,湛江,贵阳,潮州,东莞,十堰,福州,佛山等8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39个国家园林城市、72个国家园林县城、13个国家园林城镇。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要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防止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 好,让百姓满意,让市民高兴。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由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城市自愿申报,建设部组织专家评议。申报城市必须是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首批试点城市:青岛、扬州、南京、杭州、威海、苏州、绍兴、桂林、常熟、昆山、张家港。
2016年1月29日,住建部首次命名徐州、苏州、珠海、南宁、宝鸡(地级市);昆山、寿光(县级市)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017年10月27日,住建部决定命名杭州、许昌(地级市);常熟、张家港(县级)4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