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事物空间结构的顺序来说明 ,或从外到内,或从上到下,或从整体到局部来加以介绍,这种说明顺序有利于全面说明事物各方面的特征逻辑顺序又包括6种——从因到果、从主到次、从整体到部分、从概括到具体、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