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升暗降。
用的就是马云的两句话:钱给少了,心受委屈了。公司反其道而行之,那么,就双管齐下。对中层高管理人员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最好办法,就是明升暗降。比如年薪百万的业务总监给你提拔为后勤部副总,让指挥千军万马的总监去管理一群老娘们,年薪降一半,你还有脸去吗?这就是用A3纸大写的“请你尊严地离开”。
【2】空挂羞辱。
对一般管理人员,连“明升暗降”的面子都不给你。不安排你正事干,偏偏给你安排一点杂事,空挂起来,然后以业务量不饱满,给你降低薪水。你不干活凭什么给你发钱啊。凭什么给我穿小鞋?笑话,我这是磨砺你锻炼你。你不是心大吗?!还跟我硬怼,那就让你承包厕所的卫生。你投诉这是变相歧视?好啊,所有管理人员都承包一点区域卫生,唯独让你承包厕所。大家一碗水端平啊,让你承包厕所,这是对你重点培养啊。
【3】转岗培训。
对一般业务人员,如果采取考核不合格、认定不称职的办法辞退你,还要给你一点补偿金。公司要省钱,那就转岗啊,专门转到你最不愿意接受的岗位去。你怕远,就调整你去最远的地方;你怕累,就调整你做最累的岗位;你怕脏,就调整去最脏的地方。这是某法规定的啊,员工在辞退前,要给一次转岗培训的机会。还不主动辞职?那就转到你主动滚蛋为止。
【4】挖低岗级。
有些员工也活学活用某法啊,我偏偏就跟公司彪上了,坚决不主动辞职,倒逼公司单方向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老板不破财我就不走。降职降到最低层级,我忍!考评不合格,我挺!工资打到最低,我自昂头朝天笑。老板想斗我,我有某法“同工同酬”作法宝,只要我上班,老板你就得给我发工资。
【5】无路可逃
小样儿,敢给我斗。最低的岗级是业务员,最低工资是3000元。你拿某法当尚方宝剑,我不会学股市挖地下室啊。你以为地板就是婴儿底 ,地板下面还有地窖呢。马上召集人资委员会开会,在最低的业务岗级之下再挖出一个助理业务员,工资定位1500,完全合法。同在一间办公室办公,人家都是业务员,就你一个助理业务员,对不起,你不同工,所以不能同酬。你还不走,那就再挖一层宝宝底,一直打到最低保障线。
一、不安排工作法(闲死法)
企业对想要辞退的员工调到独立的无任务的部门中,不分配任何任务,并从组织上进行冷落,心理上产生隔阂,从而使员工离开的常见方法。
适用员工:高层员工
达到目的:素质较高员工效果好
法律后果:无
二、加大工作负荷法(累死法)
在单位时间内,交给想辞退员工一个根本完成不了的任务,以便考查员工的真实实力的方法
适用员工:能力强而品格差的员工
目的等级:效果好,但需要过程的心理暗示
法律后果:无
三、频繁调岗法
频繁给员工换岗位,让员工无法适应新的人际关系与工作任务,造成心情情绪低落,从而离开的方法
适用员工:技术型人才,中层干部
目的等级:一定适合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特殊职业约定的员工
法律后果:轻,但容易引起纠纷
四、陌生事业法
交给员工一个根本不熟知的项目,让他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从而迫使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对公司有贡献,但现在落后而居功的员工
目的等级:注意心理启发;
法律后果:轻,注意团队影响
五、更改项目法
采用项目制(PM),约定如达不到目的,则整体项目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全体PM成员级:一定是全体成员离开,会造成部分优秀人员的流失
法律后果:中,提前约定最为重要
六、注销公司法
公司管理一般会采用分公司制,分公司业绩达不到公司要求,则集体分解的方法,一般大型公司都会采用此法.
适用员工:大公司员工
目的等级:注意赔偿
法律后果:中,国内员工一般需要适应,国外则非常常见
七、降级法(放风法)
对三次以上完不成任务的员工,一般采用降级法,降至员工的心理底线以下,导致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中高层业绩型管理人才
目的等级:对以业绩为主的管理型人才作用大
法律后果:轻
八、退休法
又叫内退法,很多行业采用,达到一定的工龄,一次性补偿费用,然后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普通型员工
目的等级:退休合同一定要有法律性文件
法律后果:中
九、家族理论法
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从而让有家族背景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亲戚型员工
目的等级:离职后会带来管理风险
法律后果:重
十、政府调控法
通过行政干涉手法,让不能符合要求的员工离开的办法,适合于国营企业
适用员工:国营部门性企业
目的等级:一定要整体性调控,而不能留下管理型人员,政府要解决员工出路问题
法律后果: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