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及其场所否依通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按照第十条单位履行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检查列内容:
()建筑物或者场所否依通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否通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使用情况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确定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否完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口、消防车通道否畅通防火区否改变防火间距否占用;
(七)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消防系统操作员否持证岗;
(八)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同建筑物内;
(九)产、储存、经营其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同建筑物内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依需要检查内容
员密集场所应抽查室内装修材料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否设置影响逃灭火救援障碍物
第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内容外应检查列内容:
()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
(二)否展每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
(四)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属于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检查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承担灭火组织疏散任务员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