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居住证是江苏推出的居住证在江苏省内一证通行,只要在一地领证,再到其他地方时就不需要再换证。
根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
第十条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在省内通用。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变更登记,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办理的居住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通用,不过,到达现居住地后,需带原居住证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办理地址更改手续(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