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从奇函数定义就已经讲明了,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且f(x)=-f(-x)。这里y是变量,可以看成f(y)=xy,因为f(y)=xy=-x(-y)=-f(-y),所以是奇函数,另一个同理。
奇函数是指对于一个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的函数f(x)的定义域内任意一个x,都有f(-x)= - f(x),那么函数f(x)就叫做奇函数(odd function)。
1727年,年轻的瑞士数学家欧拉在提交给圣彼得堡科学院的旨在解决“反弹道问题”的一篇论文(原文为拉丁文)中,首次提出了奇、偶函数的概念。
性质:
1、两个奇函数相加所得的和或相减所得的差为奇函数。
2、 一个偶函数与一个奇函数相加所得的和或相减所得的差为非奇非偶函数。
3、两个奇函数相乘所得的积或相除所得的商为偶函数。
4、一个偶函数与一个奇函数相乘所得的积或相除所得的商为奇函数。
5、当且仅当分f(x)=0(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时,f(x)既是奇函数又是偶函数。奇函数在对称区间上的积分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