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分别由四大类标志和11个小类标志组成。与2008版标准相比,新标准明确将原来的六大类标志调整为四大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又可称为湿垃圾和干垃圾,六大类中去除的部分是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和(可)堆肥垃圾,改换为厨余垃圾。
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将8个小类类别调整为11个类别。
11小类为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厨余垃圾
除四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都进行单独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