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换句话说,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那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之所以发展,是由于矛盾作用的结果。我想还是以人蚊矛盾来说吧。人生活在地球上,蚊子也生活在地球上,并且蚊子要叮咬人,人要对付蚊子。人和蚊子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人们为了对付蚊子,最原始的方法是用树枝赶走,为手拍死它。但人要睡觉,怎么办?人们想到了用烟来薰。后来又发明了蚊帐,人睡觉时躲在蚊帐里,蚊子就无法进攻了。但有时不小心把蚊帐弄开了,蚊子乘机钻进来,骚扰人的美梦。实在是太可恶了。于是人们又发明了驱蚊油,往皮肤上一抹,蚊子就不敢来了。在前人努力的基础上,现在又产生了灭蚊灯。到现在为止,“人蚊大战”依然没有结束。这是不是可以说明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呢?是不是证明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呢?在“人蚊大战”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作用。从用手拍死、用树枝赶走到用烟薰、再到隔蚊帐、灭蚊香、电子灭蚊片、灭蚊灯等等,既有量变质变的作用,又有否定之否定的体现。请想想:用手拍死蚊子(死)—用蚊帐隔开(蚊子活)—灭蚊灯(死),这难道不是一次否定之否定吗?相对于用手拍死蚊子,用烟薰死蚊子,用蚊帐隔开蚊子,就是一次具有伟大意义的质变。我不知道谁创造了人类的第一顶蚊帐,但这却算得上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发明。劳累了一整天的人,由于有了蚊帐的防护,终于可以安静地睡上一个美觉了。这是多么伟大的质变啊!总之,三大规律是在客观世界中普遍起作用的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会表现出这三大规律的作用。请您试想一下,人从出生到死亡,即人的一生,无论其是否伟大,三大规律都在其一生中发挥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