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别名叫KFC,主要是因为品牌名称过长,为了便于宣传和留存,简化后采用了这个缩写。另外,KFC还有一个含义是Kentucky Fried Chicken,即肯塔基炸鸡,是肯德基最著名的产品之一。这个缩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当时美国开始形成速食品市场,肯德基是其中的一家,由于其炸鸡受欢迎,人们就开始用KFC来缩写表示这个品牌,逐渐变成了固定的称呼。至今,KFC已成为世界著名的连锁餐饮品牌,不断推出新品种,不断发展壮大。
因为肯德基是一个著名的快餐连锁店,而其英文名称为Kentucky Fried Chicken,缩写为KFC,所以又称为KFC。肯德基是1952年由哈里·坎贝尔(Harland Sanders)创办的,他发明了肯德基炸鸡的独特烹饪方法,深受消费者喜爱,并在全球众多国家和地区开设分店。肯德基以KFC为别名,这也为其品牌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更大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