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即合作办学或民办学校的主要出资人(资金投入或学术投入),构成学校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务。
2、 校董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代表以及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的社会人士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