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手提包可以托运。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为40×60×100厘米。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为了保证托运行李的安全,旅行箱需要上锁,纸箱、编织袋需要打包。托运行李内请不要夹带现金、珠宝、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锂电池等易燃易爆物品。
贵重物品、数码电子产品、易损坏、易腐物品等,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重要文件和资料、旅行证、货币、证券、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医疗急救品等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能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承运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
第四十三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
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
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