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3、大学专科,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
4、大学专科,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5、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6、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