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购买完15年社保后,转到中山上班购买中山社保不会影响您已经在深圳购买的社保待遇和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在不同城市工作购买社保不会影响已有的社保待遇。您可以根据中山的规定参加当地社保,同时保留和享受您在深圳购买的社保待遇。但是,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社保政策来具体分析。建议您在转到新工作地后及时了解并办理当地的社保手续,以确保您的权益。
在深圳买了15年社保后,到中山上班并购买中山社保,可能会对养老金的领取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个人账户是跟随个人走的,在不同城市购买社保,个人账户不会清零,而是可以继续累积。这意味着在深圳购买的社保记录会与中山购买的社保记录累积计算。
其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的原则确定其待遇领取地。简单来说,如果在深圳缴费满10年,并且在深圳退休,那么就可以在深圳领取养老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影响到最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因此,在考虑跨城市就业时,需要了解不同城市的社保政策,以便做出合适的决策。
综上所述,如果在深圳已经购买了15年社保,到中山上班后可以继续购买中山社保,但需要注意不同城市之间的社保政策差异,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