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考生:考生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考生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由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