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会有以下后果
1. 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人员会限制其贷款、融资等各项金融活动,降低其信用卡额度,并且会将其的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告知法院。
2. 工商管理部门对于被执行人会降低他们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的评比资格。
3. 被执行人为是国家机关或者公务人员、党员、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人员,根据规定应当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反面进行限制行为,或者直接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等,甚至可以直接给与纪律上的处分。
4. 被执行人将会被限制出境,铁路部门不得向这类人出售火车票、高铁票等,民航部门不能出售机票。
5. 投标招标管理部门应当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
6. 有关部门对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进行暂停处理,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暂缓办理在建项目后续规划手续以及被失信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该先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各大部门机构进行通报供资质认定、融资信贷等相关单位予以信用惩戒。同时还会向被执行人当地的征信机构进行通报,并将记录征信不良记录。
如果是被执行人名单为特殊主体人,还应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被执行人应当向其上级档位、主管部门或者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进行通报。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冻结、扣押公司的财产,依法拍卖变卖公司财产所得价款偿还债务,将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丶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限制高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拘留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