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的。
详情如下:
(一)护照办理地点: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统一办理。具体有: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护照的办理步骤
第一步,领取出境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不能填临时身份证号码。否则不填写或填写“无”。
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必须牢记这个编号,以便日后查询;
第三步,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资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并准备好符合要求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第四步,缴费。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第五步,办理时限。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各地不一,一般在10~15个工作日;
第六步,领取护照。领取护照可本人领取、也可他人代领,也可以快递上门。具体的内容各地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