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
众人不察,乃反以仁宽己,而以义设人,逆其理,鲜不乱矣。
莫欲乱,而大抵常乱,以暗于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为仁。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
众人不察,乃反以仁宽己,而以义设人,逆其理,鲜不乱矣。
莫欲乱,而大抵常乱,以暗于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为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