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菌储物钳干燥保存应4~6小时更换1次。
2、无菌物品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有效期7天,一旦过期或受潮须重新灭菌。
3、无菌容器、无菌包、无菌溶液打开后有效期为24小时。
4、铺好的无菌盘有效期为4小时。
5、一次性口罩使用不得超过4小时。
注意事项:
在无菌环境进行培养或做其它无菌工作时,首先要点燃酒精灯或煤气灯。以后一切操作,如按装吸管帽、打开或封闭瓶口等,都需在火焰近处并经过烧灼进行。
但要注意金属器械不能在为焰中烧的时间过长,以防退火,烧过的金属镊要待冷却后才能挟取组织,以免造成组织损伤。吸取过营养液后的吸管不能再用火焰烧灼,因残留在吸管头中营养液能烧焦形成炭膜,再用时会把有害物带入营养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