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2、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和助理会计师一人;
3、注册资金和缴纳质量保证金;
4、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开办国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5、开办旅行社,需提交开办旅行社申请书,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提交旅行社章程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等。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6、向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7、获得旅游经营许可证后,凭此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可开始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