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制定相关的行政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工程;组织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
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