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五大经济特区为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的厦门和海南省。五大经济特区设立顺序为八十年代初设立的深圳、珠海、厦门为副省级经济特区,汕头为地级市经济特区。1988年设立的海南经济特区为省级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