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
答: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就是根据每个技术工人的岗位职责,对其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工作实绩,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进行全面考核,进而确定等级,是集培训、考核、晋级、增资为一体的培训考核机制。
考核合格后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经单位聘用后,享受其相应的工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2、哪些人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
答: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升级考核条件的工人。
3、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主要有哪些工种?
答:收银员、保管员、计算机信息处理员、电工、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保安员、保育员、绿化工(花卉工)、护理员、消毒员、闸门运行工、灌排工程工、机务员、线务员、道路养护工、农艺工、机械冷加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船舶驾驶(轮机)、污水处理工、锅炉工、火化工、墓地管理员。
4、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升级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1)初级工申报条件为学徒期满转正定级,已参加继续教育的技术工人。
2)中级工为已取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工龄10年、专业工龄5年以上,本聘期内已参加继续教育,198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初中以上文化。
3)高级工为已取得中级工等级证书,工龄20年,专业工龄10年以上,本聘期内已参加继续教育,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高中以上文化。
4)技师为取得高级工证书三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技术工人须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相同专业大专)毕业证书或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本聘期已参加继续教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具有传授技艺并能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能力,经选拔通过后,参加技师的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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