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降低物业费
如果购房者觉得物业费过高,感觉收费不合理,那么可以组织建立业主委员会。然后以委员会的名义要求物业公司出示其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明细,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出示的话,业主则有权利不缴纳物业费,并向物价局举报投诉,因为物业公司不合理收取物业费属于违法行为,只要能拿出证据,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来一起决议降低物业费事宜。
2、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如果业主发现小区的物业费过高,其物业服务水平根本达不到这个标准时,大家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馈,然后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沟通,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通常,服务水平低下包括:大门安保人员不负责,物业电话空置,小区卫生脏乱差,消防通道堵塞,基础公共设施长时间损坏无人维修,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或态度恶劣等等。
3、更换物业公司
在买房时购房者是不能选择物业公司的,因为物业公司都是由开放商提前选好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当小区发展一段时间,已经完全成熟后,便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公开表达对物业公司的质疑,若其真的存在不合理收费的现象,那么委员会就有权利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其中物业费收取的情况将由新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代表重新共同确定。换句话说,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确实不满意,而收费却又高的离谱,那么业主完全可以选择更换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