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峰谷电价
1、电网企业营业区内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不含多户居民共用一块电表计量的用户);
2、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3、执行居民电价的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附属设施用电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根据相关规定,山西省试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段指8时一22时,谷段指22时一次日8时。峰段和谷段电价每千瓦时相差0.2元左右。
山西省峰谷分时电价具体收费标准:
对于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
1、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2、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
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
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对干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1、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干
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
2、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对于电网企业营业区内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1、生活用电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末分表计量的,统一执行合表用户电价标准;
2、生活用电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的,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标准,电动汽车充换设施用电执行合表用户电价标准;
3、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充换电设施居民用户,执行上述对应的峰谷分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