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如果采取施工总承包的,要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如果是分包单位实施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则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即常规俗称危大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总监签认加盖执业资格印章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