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后南昌市归江西省管理,是江西省省会城市,不属于其他市管辖。
南昌市,简称“洪”或“昌”,古称豫章、洪都,江西省辖地级市、省会、Ⅰ型大城市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