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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大审 朝审 圆审 热审 秋审分别是几年一次(皇帝亲审的案件什么级别)

明清时期大审 朝审 圆审 热审 秋审分别是几年一次(皇帝亲审的案件什么级别)

更新时间:2024-08-25 13:35:07

明清时期大审 朝审 圆审 热审 秋审分别是几年一次

大审制度创立于宪宗成化年间。以后每5年大审一次成为定制。明代的朝审是审录在京罪囚,从英宗天顺三年(1459年)起,每年一次,成为定例。九卿圆审  是明清重要的特别复审制度。是对三法司审判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死刑囚犯,经审判后二次翻供不服者进行的特别审判。没有定时。热审即由刑部依旨,会同都察院、锦衣卫等在每年农历小满后十余日对囚犯进行审理,由宦官和两京法司负责进行,并经皇帝批准减免刑罚的制度。秋审是明清时期一项由皇帝亲自参与并最后决断的、集中审理死刑案件的每年一度的重大审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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