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员是一种职业,是具有交通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不是职务,交通执法单位的领导,如局长、所长、队长、站长等,才是职务。
交通执法员主要承担交通运政工作,担负着规费征收、市场管理和行业规范工作,具体为上道路查处超载、超限行为,客货运输经营和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
一、交通行政执法局职能
1、实施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2、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
3、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二、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职能
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水上安全监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权。
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服装和执法车辆管理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按规定配备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及执法车辆。县运管所、县公路局执法人员配备行政许可执法证件。
四、执法工作要求
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具有占用、利用或挖掘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须缴纳公路补偿费用的,应配合县公路局依法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