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爵两体制
(一)封爵两体制的内容:
明朝时期封爵制度采取的是宗室封爵体制与功臣外戚体制两套体制。王和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度分离,这是明朝封爵制度区别于过去的重大特点。
并且勋爵只有爵号和俸禄,不再有其他朝代的封地,不过皇帝将赐予“丹书铁券”来彰显功勋,以示皇恩。“丹书铁券”除了象征以外还享有免罪特权。
1、宗室封爵体制的内容
明太祖初期制定了封爵制度,制度中所设立的主要爵位是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八等爵位,这些爵位,分封对象是皇亲贵族。
不同的爵位,享有不同的俸禄,亲王每年的俸禄是5万石,后来被削减为1万石。但是这些皇亲贵族的俸禄要远高于功臣外戚体制下封爵的官员。
2、功臣外戚体制的内容
明朝的统治者为了笼络功臣外戚,又为了防止出现异姓王独大威胁统治的局面,所以才将五等候制度设立在宗氏封爵体制之外,洪武三年六月颁布诏令,规定了五等侯的主要爵位和享有的俸禄多少。
根据规定:
正一品为国公、郡公,从一品为郡侯。
正、从二品为郡伯等,这些爵位没有封地,无军功者不得分封。
在俸禄方面,公爵的俸禄为两千五石到五千石,侯的主要俸禄一千石到一千五百石等。这些爵位分为两种,一种是终身制,也就是不可以传承,另一种是可以世袭的
世袭制,这两种依据军功大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