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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设备维修人员绩效考核量化表)

设备维修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设备维修人员绩效考核量化表)

更新时间:2024-08-25 03:17:49

设备维修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1.

以每一工作日为一记量单位包括维修项目,修理时间,修复后 持续工作时间。为分标准持续工作时间/修理时间*工作项目比较日工 作量及工作效率记录当日工作记录。

2.

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经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 确认。 (每次扣 2 分)

3.

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班长 联系。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10 个产品以上)确无问 题,请操作工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无故不执行扣 1 分)

4.

工作完成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换下来的旧 零件应收回,带回机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无故不执行扣 0.5 分)

每月对设备部维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每月的维修记录本、设备报修单、上班纪律、技能水平。对故障维修效率和维修次数作比较。

对设备部进行人员考核,按每人人均300申请,月底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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