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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一户一宅标准面积(甘肃省关于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

甘肃省农村一户一宅标准面积(甘肃省关于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08-16 05:25:52

甘肃省农村一户一宅标准面积

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标其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废弃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甘肃各个地方有所不同,就我们定西市安定区政策规定一户总面积不能超过三百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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