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从广义上说,政府、个人、组织等市场主体通过募集、配置和使用资金而产生的所有资本流动都可称之为金融。
2.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资金流动的工具(金融资产)、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和交易方式(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4.金融制度:是各种金融制度构成要素的有机综合体,是有关金融交易、组织安排、监督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在社会上通行的或被社会采纳的习惯.道德.法律.法规等构成的规则集合。
5.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6.直接融资:是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 7.信用货币:就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货币,包括流通中货币和银行存款。
8.货币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货币流通的规则、结构和组织机构体系的总称。换言之,货币制度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制度。
9.格雷欣法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金银两种金属中市场价值高于官方确定比价的不断被人们收藏时,金银两者中的“贵”金属最终会退出流通,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 10. 超主权货币:就是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用意解决金融危机暴露出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一系列问题的国际储备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