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格式规范如下:
第一层为一、二、三。
第二层为(一) 、(二) 、(三)。
第三层为1、2、3。
第四层为(1)、(2)、(3)。
第五层为①、②、③。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正文中四个结构层次序数,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