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第一节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