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推动中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培养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
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
1994年8月23日,中宣部颁布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纲要》论述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极为重要的意义,提出了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点对象以及一系列具体措施。《纲要》拓宽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渠道,强调通过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取得教育成果,并着眼于建立长远的教育机制,体现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
1995年3月,民政部确定了第一批(100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5年5月,中宣部、国家教委、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和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的通知》,把阅读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观看百部爱国主义影片和学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作为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
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让全体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和敬业奉献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