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已甚:拼音bù wéi yǐ shèn
解释:已甚:过分。不做得太过分。多用于劝诫别人对人的责备或处罚应当适可而止。
出处:《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己,犹太也。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未加毫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