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拉均衡理论认为,市场供需的格局只有一种正常状态,即供给等于需求,供需不相等,只是短期的和个别时点上的现象,只要满足如下两个基本条件,市场运行总是收敛于供需一致这种均衡状态:
条件之一就是供需双方都只对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
条件之二就是价格是根据供需状况而随时调整的。
在西方微观经济学中,瓦尔拉均衡被证明具有“帕累托最忧性质”。非瓦尔拉均衡(简称非均衡)理论则认为,在现实经济中,并不是只有价格信号,还有非价格信号,它们都对供需产生影响,而且总存在信息的不完全性。所以市场的运行不可能总处于供需相等的均衡状态,在某一时间点上可能供大干求,也可能求大于供,但供求之间的差额不会太大,总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就某一时期整体上看,供求是一致的。
因此,城市土地供需平衡是指城市土地供需运动的趋势——从非均衡趋向于均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就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不过这种一致只是作为过去的变动的平均,并且只是作为它们矛盾的不断运行的结果”。
处于这种动态平衡的城市土地市场,虽然不具有理想的“帕累托最优性质”,但可认为已趋近“帕累托最优性质”,如果我们以此动态平衡为参照系调控实际的城市土地供需运动,便可以达到合理配置城市土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