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低压居民自建房处于“房屋主体未建好”、“建筑棚架未拆除”、“施工升降机未拆除”、“表计装设位置因土建完成后明确需要迁改”等状态之一时,低压居民自建房应按临时用电业务进行办理。
2.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低压居民自建房同时满足“房屋主体已建好”、“建筑棚架已拆除”、“施工升降机已拆除”、“表计装设位置不需要迁改”等条件时,低压居民自建房应按永久用电业务进行办理。1.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低压居民自建房处于“房屋主体未建好”、“建筑棚架未拆除”、“施工升降机未拆除”、“表计装设位置因土建完成后明确需要迁改”等状态之一时,低压居民自建房应按临时用电业务进行办理。
2.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低压居民自建房同时满足“房屋主体已建好”、“建筑棚架已拆除”、“施工升降机已拆除”、“表计装设位置不需要迁改”等条件时,低压居民自建房应按永久用电业务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