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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自建房如何申报用水用电(东莞市农民自建房最新规定及细则)

东莞自建房如何申报用水用电(东莞市农民自建房最新规定及细则)

更新时间:2024-08-05 23:40:23

东莞自建房如何申报用水用电

1、报建准备

  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应完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配备技术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2、提交资料

  申请人向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伤保险、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材料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3、审查办理

  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出具受理回执,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施工现场公示牌,标明农房工程基本情况并附信息核查二维码,交申请人在施工现场悬挂;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有缺失资料和存在问题。

  4、临时水电报装

  申请人凭《农房建设批准书》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报装临时水电设施,在取得施工现场公示牌后方可通水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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