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体温间隔的时间要根据人体是否发热来决定,比如果体温是正常,没有发热的症状,一般来说1天测量1次就可以。如果是发热的患者,体温需要多次测量,一般1天要测量4次,可以间隔6小时测1次。
如果是使用了药物,就需要及时的观测体温,应该在使用药物半小时、1小时之后再测量体温,以了解药物是否发挥作用。如果患者出现畏寒、寒颤,应该测量体温,如果体温不高,过段时间应该复测。比如说患者症状消失之后,还应该再测量一次体温,了解是否出现发热。因此体温多久量一次,要根据病情而定。
体温计在测量之前,要甩到35℃以下,放在人的腋窝底下测量,至少测量5分钟以上的时间。读体温计的时候,视线要垂直于体温的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