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场域”概念的理解和分析,以及对空间的认知,探讨“场域”与空间的内在关系,即空间以一种抽象的存在方式作为“场域”的一种载体。研究在不同空间模式中“场域”的几种表现形式,进而挖掘空间与“场域”的关联性。
“场域”的概念来自法国社会学大师布尔迪厄。他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而这些小世界自身特有的逻辑和必然性也不可化约成支配其他场域运作的那些逻辑和必然性。”其不能简单理解为定的边界范围,它是种有内涵、生气与潜力的存在,它包括这个时间、空间里已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人或事物以及彼此联系的许多因素。既有过去式、现在式也有未来式。可以说场域既可以指具体的存在又可以指代个虚无的意象。
人的每一个行动都会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这也是场域的意义所在,绝不是孤立的场域本身。“场域”既是一种空间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在古典哲学中,艺术源于模仿自然。这里的自然为动词,如太阳东升西落、河水流动等等。在这里,时间与空间合体,即是人们周围的存在。这样说来空间可以作为场域的载体,这里的空间是一种抽象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