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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钓鱼最新规定(芜湖青弋江钓鱼新政策)

安徽芜湖钓鱼最新规定(芜湖青弋江钓鱼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4-08-05 17:42:05

安徽芜湖钓鱼最新规定

一、法律规定娱乐性垂钓的标准是:

1、垂钓者应一人一杆一钩进行休闲垂钓,禁止使用一人多杆;

2、禁止使用船艇、排筱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3、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饵料进行垂钓。娱乐性垂钓要划定垂钓区域,明确要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公众休闲垂钓需求。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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