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旭舒在《现代视听》2008年第7期撰文指出,隐性采访方式通常是对社会存在的问题和阴暗面进行揭露,较多地使用偷拍偷录的方式获取材料。
由此形成的批评性报道虽很受欢迎,但惹起的官司也不少,在道德和法律方面存在很多争议。
其优点和不足都很明显:与显性采访不同,隐形采访的采访环境相对开放,事实本身隐蔽性较小,容易抓住问题的本质,可视性很强,能够满足受众追求新闻真实性的要求。
因而,它具有以下四个优势:第一,真实度高:一方面被采访对象的言行真实度高,且没有“镜头反映”,另一方面拍摄的画面构图、光线等真实可靠。
第二,安全性强。
第三,平民化取向浓。
第四,内容贴近现实生活。
但隐形采访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会起到立竿见影的舆论监督作用;用得不当,不仅达不到记者采访初衷,有时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引起法律纠纷。
近年来大量的新闻实践证明,隐性采访在给我们电视屏幕增添亮色的同时,在社会伦理道德与法律方面也存在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