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氮属于且是危险化学品,归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第2.2类不燃气体。
液氮属于危险品,如果临界量超过10吨就属于重大危险源。因为其温度极低,皮肤接触会冻伤,人吸入后会窒息,遇高热有爆炸危险。
液氮属于且是危险化学品,归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中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在常压下,液氮温度为-196℃;1立方米的液氮可以膨胀至696立方米 21°C的纯气态氮。液氮是无色、无味,在高压下低温的液体和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