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证明,兹有我院患者某某某,性别男,年龄四十五岁,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因患心冠肺炎在我院治疗,经过几个月的治疗修养,现以康复痊愈,可以正常上班,特此证明!此致,敬礼!医院盖章,医师签字,日期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武汉雷神山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