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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历史归属

阳泉市历史归属

更新时间:2023-07-27 11:18:14

阳泉市历史归属

相传古时人民在此凿石取煤,挖出了五个水势旺盛的泉眼,称为“漾泉”,后讹为阳泉。阳泉因此得名。今阳泉市境,秦属太原郡。西汉初置上艾县,县治在今平定县新城村,属并州太原郡。东汉,上艾县属冀州常山国。三国时,南北分属魏并州乐平郡、新兴郡。西晋沿用曹魏旧制。东晋十六国时,历属前赵、后赵、冉魏、前燕、前秦、后燕、北魏等国。北魏时南北分属并州乐平郡石艾县和肆州新兴郡定襄县。后全境属东魏和北齐。隋时于今娘子关置苇泽县,属井州,后废;于今盂县境置原仇县(后改称盂县),与石艾县同属辽州。

唐武德三年(620)于今盂县境置受州,贞观八年(634)受州废,石艾、盂县先后属并州、太原府;天宝元年(742),石艾更名广阳,徙县治于广阳村。大历元年(766)于今平定县境置承天军,宋废。五代历属后唐、后晋、后汉、北汉。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改广阳县为平定县,县治迁回平定上城,隶平定军;盂县属并州;之后,平定县、盂县同属河东路。金大定二年(1162)升平定州,兴定四年(1220)升盂县为盂州,属河东路、河东北路。元属冀宁路。

明洪武二年(1369),盂州降为县,与平定州同属太原府,清雍正二年(1724),平定为直隶州,增领盂县、寿阳县,属山西省。民国初为平定县和盂县,属山西冀宁道,后直辖山西省。抗日战争时期,平定分置平定(路北)县、平(定)东县和平(定)西县,盂县分置盂(县)平(山)县、盂(县)阳(曲)县、盂(县)寿(阳)县;正太铁路以南的平(定)东、平(定)西二县属晋冀鲁豫边区,以北各县属晋察冀边区。解放战争时期,平定、盂县逐渐恢复原建置。

清末,现今的市中心还是一片荒滩,旧称沙江口,为平定州辖地。自1903年石太铁路通车后,煤、铁、硫磺等工业随之兴起,至1936年才形成一个有三万余人的小集镇,属平定管辖。因镇在大、小阳泉村之间,故以村名镇。1947年5月4日,以原平定县的一部分设阳泉市,属晋察冀边区冀晋二专区。1948年改属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共管,不久改由华北人民政府直辖。1949年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代管。同年改设阳泉工矿区,复归山西省,属榆次专区。

1951年阳泉工矿区改设阳泉市,由省直辖。同时设立第一区、第二区。1956年,第一区更名为站上区,第二区更名为荫营区。1957年,荫营区与站上区合并为郊区。1958年平定、盂县、昔阳3县并入阳泉市,划归晋中专署领导;同年撤销郊区。1961年平定县析出,阳泉市改由省直辖。1963年设立站上区、荫营区,1969年1月分别更名为城区、郊区。1970年1月设立矿区。1970年阳泉市划归晋中地区领导,1972年阳泉市改由省直辖。1983年7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将晋中地区所辖平定县、盂县划归阳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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